尊敬的客戶: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銀保監會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要求,我行將人工集中處理函證回函的具體事宜公示如下:
一、服務時限
我行自收到符合規定的詢證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將回函直接回復會計師事務所或交付跟函注冊會計師,當因詢證函不符合規定時,我行在收到詢證函3個工作日內通知會計師事務所,以保證回函效率。
二、需提供的證明文件
單位開具的加蓋公章的介紹信或法人授權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詢證函原件。
三、收費方式和標準
我行暫不收取回函相關費用。
四、辦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函證受理部門設在寶豐豫豐村鎮銀行營業部,具體地址為寶豐縣山河路中段東側,聯系人:楊亞星,聯系電話:0375-7130876。
如您有任何的疑問、意見或建議,敬請垂詢網點工作人員,或致電客服電話400-637-5659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寶豐豫豐村鎮銀行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