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額抵押授信循環貸款
業務概述:
企業與寶豐豫豐村鎮銀行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后,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期內,可多次提款、逐筆歸還、循環使用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
貸款對象:
寶豐縣域內的企業,具備經營實體。
業務特色:
1.合理利用資金,只需為實際使用的金額支付利息。
2.根據業務性質和資金需求度身定做的財務解決方案。
3.支持多種靈活還款方式。
4.抵押物范圍廣,房產、土地、廠房、通用設備等均可抵押。
申請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寶豐豫豐村鎮銀行的信貸政策;
2.企業成立三年以上,生產經營正常,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3.擁有法定的資本金,合法、合理的自有營運資金;
4.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
5.房產、土地、廠房需提供不動產證明;
6.通用設備需提供所購設備發票及設備采購相關納稅證明;
5.信譽良好,具有按時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違約記錄;
6.已在寶豐豫豐村鎮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7.營業執照上經營注冊地址在寶豐縣域內;
8.寶豐豫豐村鎮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貸款額度:
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含)。
貸款期限:
最長授信期限不超過3年(含),單筆借款期限不超過1年(含)。
貸款利率:
年利率根據借款人經營情況,按8%--15%執行。
擔保方式:
抵押、質押均可。授信額度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60%、不超過質押物價值的90%。
申請貨款所需要的相關材料:
1.借款申請書。
2.經年審的借款人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
3.有效的機構信用代碼證。
4.借款人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5.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及申請借款近期的財務報表。借款人成立不到三年的,原則上須提供自成立以來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每年度及近期的財務報表。
6.借款人或保證人、抵(質)押人應根據公司章程出具同意申請借款或提供擔保的董事會決議(有法定人數董事會成員簽名,并附董事會成員名單),或股東會決議、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授權書。
7.流動資金貸款按其采用的擔保形式,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經年審的擔保人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以及有效的貸款卡。
(2)擔保人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擔保人經會計(審計)師事物所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和近期的財務報表。擔保人成立不到三年的,原則上須提供自成立以來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每年度及近期的財務報表。
(4)抵(質)押物清單、價值評估報告、權屬證明文件。
(5)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須經有權機關批準同意設定抵(質)押的有效文件。
8.寶豐豫豐村鎮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